您当前的位置: 主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0年湖北省荆州松滋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0-04-26 15:57 分享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选湖北?智汇松滋”计划,为松滋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松滋市委、市政府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主要面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一本毕业生(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进入一类本科院校的考生,院校批次以考生录取当年在本省、市、区的招生批次为准),以及具有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特殊岗位学历放宽至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

  已纳入松滋市储备人才管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可报考除卫生、教育类以外的符合专业条件的相关岗位。松滋市机关事业单位现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引进计划

  本次拟引进人才70名。具体引进专业及要求详见《松滋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

  考生被聘用后,由松滋市委人才办按人岗相适情况统一分配到市直事业单位。

  三、引进方式

  此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不安排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形式确定。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考核环节,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名额。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报名可登录荆州市人事考试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松滋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5月7日至31日17:00截止。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通过荆州市人事考试网(www.jzrsks.cn)进行。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在10KB—20KB,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登记表可在荆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网上初审时间从2020年6月1日至7日止,考生可通过荆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受新冠疫情影响,资格复审采取网上资格复审的形式进行。2020年6月8日至14日,报名人员将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备案注册表等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市委人才办指定邮箱供审核(电子邮箱:songzirencai@163.com)。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可以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证明,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松滋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合格即确定为面试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若岗位招聘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开考所需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于6月21日24:00前在荆州市人事考试网和松滋市门户网站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招聘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面试。时间地点以市委人才办发布公告为准。卫生系统岗位采取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精神,此次招聘中,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一本及以上的岗位不设面试开考比例;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设最低1:2的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取消或缩减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达不到75分的不能进入考核环节。对面试入围人员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的岗位,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

  若有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参加体检者,依据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征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对于放弃考核或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公示及聘用。对考核合格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考核对象确有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者,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者,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在2020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二)享受人才补助。正式聘用后除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所有待遇之外,另发放人才补助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给予人才补助费2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给予人才补助费1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3万元;全日制本科(学士)毕业生给予人才补助费5万元,每工作一年发放1万元。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学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9级岗位待遇,硕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岗位待遇,博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岗位待遇,国内重点院校毕业的博士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相关任职条件规定的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岗位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终止)聘用关系。

  (四)优先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引进人才不受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的限制,可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到相应岗位,已在原单位聘任的原则上不低于原聘岗位级别。

  (五)协助解决随迁家属和子女入学问题。引进人才家属需要随迁就业的,可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按照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协助解决其配偶随迁就业问题。引进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需在松滋就读的,由教育部门按照优先照顾、就近择优的原则予以安排。松滋市人才公寓未交付使用前,引进人才个人可根据需要申请房屋租住,由用人单位承担租金。

  (六)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市委人才办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管理,相关待遇按政府津贴有关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咨询方式。涉及职位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招录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与松滋市委人才办联系,咨询电话:0716-6217908、18772622462(赵)。报名考生可申请加入“松滋市2020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咨询”QQ群(群号:527496762)。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三)聘用名单在网上公布后,本人应按规定及时报到。对无故恶意放弃的拟引进人选,将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同时不得报考松滋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

  (四)本次招引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因新冠疫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对此次招引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以市委人才办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此次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0年度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条件表.docx

  2020年4月26日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2020年天津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walbergschool.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23108061,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3108061,青岛分校咨询电话:0532-86999183。

  

 

 

津公网安备 120101020004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