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主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0年榆林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0-04-28 09:32 分享到: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要求,根据我校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人事代理)10名(男6,女4),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具备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学位(学历)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若因疫情影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且毕业报到证能派遣到我校。第一学历(学位)应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经过教育部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

  (二)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须是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高校辅导员及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中共党员。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具有独立组织策划、管理能力,有学生干部经历(在校期间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或入选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支教团骨干成员等)

  (五)体检合格,身心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17:00。

  2.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相关证件以及证明材料。

  3.报名邮箱:应聘人将相关材料以压缩包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lxyf20@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附件均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命名,压缩包内附件包含三个:报名表、简历、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资料大小不超过20M。

  (二)资格初审: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核实,确定进入复审环节人员,结果在人事处网页(http://rsc.yulinu.edu.cn/)公布,请留意查看。

  (三)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来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位证(学历)(或硕士阶段成绩单并加盖公章)、报名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或学院开具的学生干部、入党时间等证明材料、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获奖荣誉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等),对证件不全、资质不符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考查:通过复审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在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根据男女6: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并按照岗位需求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复试环节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

  笔试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教育心理学、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等。

  (五)复试考查:学校成立复试考查工作小组,复试环节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采取评委单独打分的方式进行,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复试主要考查内容:案例分析、即兴演讲、才艺展示、专家提问四个部分。

  (六)录用办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计算。拟录用人员中,男女比例仍旧按照6:4比例分别排序,并按照岗位1:1(男6人,女4人)的比例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格检查:拟录取人员按照电话通知所要求的时间,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在榆林市二甲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八)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九)公示录取:经我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与确定拟录用人签订相关协议书。

  三、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人员按照《榆林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2.拟录用人员签订协议后,由人事处分配到具体单位报到,聘期一般为三年,首次聘用包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应聘者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研究生毕业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蔡老师李老师0912-3891194

  点击下载>>>

  榆林学院岗位招聘报名表.doc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2020年天津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walbergschool.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23108061,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3108061,青岛分校咨询电话:0532-86999183。

  

 

 

津公网安备 120101020004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