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招聘公告
2021-12-14 09:57 分享到:
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是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的二类职业化学中毒救治基地和全省首家肾脏移植定点医院,承担着全省职业中毒及各类生活、药物、农药中毒救治工作,担负着全省产业工人职业病诊断、治疗、职业健康体检和监护任务。职业病防治、肾移植透析、高压氧治疗等技术优势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其中肾移植透析中心是山西省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高压氧治疗中心、职业中毒科、肾内科是省级重点专科。还承担着山西省高压氧医学专业人员培训基地、山西省血液净化通路培训基地的培训任务。
为满足我院业务发展需要,不断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现面向全国诚聘博士优秀毕业生及正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我院此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正高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1975年4月2日以后出生)和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以1979年4月2日以后出生)。
三、薪资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临床水平或科研成果突出。
安家补助费:30万元
科研启动费:15万元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安家补助费:20万元
科研启动费:10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在用人单位引进待遇的基础上,由省财政给予优秀博士生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
(二)正高专业技术人才待遇
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安家补助费:30万元
科研启动费:10万元
2、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以学科带头人引进。
安家补助费:40万元
科研启动费:20万元
3、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
安家补助费:50万元
科研启动费:30万元
4、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且以学科带头人引进。
安家补助费:60万元
科研启动费:40万元
到岗后的博士研究生、正高专业技术人员,与我院签订合同书后,可享受我院人才引进政策。安家费分5年发放完毕,科研启动费每年资助10万元;提供适当的专业技能培训及进修机会;优先解决职务、职称;协助被引进人才安排其配偶的编外工作及子女就学,协助办理调动及落户等手续。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020年12月
2、报名时所需材料:《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身份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以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sxeyrsk@126.com。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我院组成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医院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核情况通知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我院成立招聘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博士、正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时间为15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在疫情防控期间具体面试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网络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考察
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外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我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我单位将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依据招聘公告、政策规定、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卫健委审核,报人社厅办理相关批复手续。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1-7553532
监督电话:1883481460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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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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