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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1-10-25 17:43 分享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关于做好当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沧州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此次共为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5名,其中:沧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服务中心22名、沧州市应急管理保障中心23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不限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2021年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凡涉及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1月1日。招聘岗位所要求工作经历的计算方法为:从2021年11月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失信被执行人,拒服兵役者;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网址: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221.192.132.188:100/)。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7:00

交费时间:2021年11月1日9:00至11月6日17:00

2.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报考统一招聘岗位的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21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2日17:00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221.192.132.188:100/)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五天后登陆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rs.cangzhou.gov.cn)、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www.yjglj.cangzhou.gov.cn)、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221.192.132.188:100/)查询。

(二)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依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因取消或放弃证件审核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为: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报考的考生,需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且需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及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rs.cangzhou.gov.cn)、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www.yjglj.cangzhou.gov.cn)、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221.192.132.188:100/)公布。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

九、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防疫要求

按照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及现场审核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具体要求为:考试(现场审核)前7日至考试(现场审核)前48小时一次,考试(现场审核)前48小时内一次,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和现场审核。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现场验码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十一、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317-3206528

市应急局人事科0317-8699092

附件:2021年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insrecruit/20211025/84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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