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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海外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中心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1-04-07 08:55 分享到: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文化和旅游部海外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实际需求,发布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文化和旅游部海外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驻外文化和旅游机构的基本建设工作,具体承担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拟定,海外文化设施建设、维修改造组织管理,海外文化机构固定资产管理和运营维护,相关技术研究、咨询、交流与培训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
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京外生源应聘者须符合进京落户相关政策要求。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敢于吃苦;
(五)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或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当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岗位专业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一)法务专员岗1名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各类法律文件、文书、合同,管理法律文件档案,承办对外法律协调、联络与交涉等工作,包括单位法律培训教育,以及其他与法律有关的日常事务。
岗位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北京生源;
2.法学类、政治学类相关专业;
3.具有较强的法律知识积累,熟悉法规政策,了解国外法规体系、知识产权保护与法律工作流程,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结奉献精神,具备较强的协调沟通与执行能力,能熟练使用电子办公软件和设备。
(二)建筑管理员岗2名
主要职责:承担海外设施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海外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协调组织工程招标、业务洽商与审核、组织预验收、工程结算审计等工作。
岗位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生源不限;
2.土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电气工程类、建筑类、土木工程类相关专业;
3.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身体素质好,能吃苦,愿意长期驻外工作,有较强的协调沟通与执行能力,团队意识强,具有奉献精神,能熟练使用电子办公软件和设备。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连同个人简历、学习成绩、相关证书(外语、计算机等)及身份证件扫描件等压缩成文件包,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至zbrsrc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届生招聘+姓名+岗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
(二)资格审查
1. 将严格对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能参加笔试和面试;
2.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由我单位人事部门电话通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通知。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达到1:3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
六、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参加笔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一)笔试
1.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
2.笔试采用百分制,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成绩将在我单位官网发布;
2.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知识、基本素质和相关技能,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方面的能力,以结构化面试(单独回答考官提问)为主,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我单位人事部门将及时电话通知。
七、考察和体检
(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经考察不宜聘用或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将根据工作需要及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面试成绩合格范围内按综合成绩排序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试用期与待遇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应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十一、其他事项
官方网站地址:http://www.cice.org.cn
招聘监督电话:010-65201605
咨询电话及邮箱:010-65201633/zbrsrcc@163.com
通讯地址及邮编: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 100740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4/t20210406_412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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