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1-12-28 13:40 分享到:
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司局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同时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党校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主要为城市和建设行业领导干部提供培训服务。包括全国设市市长培训、建设系统干部培训、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培训、承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党校处级干部进修班,以及相关研究、对外合作与学术交流,并着力打造“培训、科研、咨询”三位一体的新型智库。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2022年度计划公开招聘6名应届毕业生,欢迎报考。
一、招聘岗位
详见《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下载)。
二、招聘范围
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集体户口。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四)京外生源年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和北京市落户政策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28日。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下载)。应聘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xyrsc622@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部门序号+部门名称+姓名+学校”。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笔试人员。笔试人员应随时关注预留的电子邮箱、短信消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对于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初定2022年2月下旬,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学院官网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3月中旬,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学院官网通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如有考生放弃,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其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性。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70分及以上的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顺序名单,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时间初定2022年4月上旬,考察需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进行,包括审核档案和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人选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和直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体检。时间初定2022年4月中旬,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并承担费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考察人选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须到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体检并自付费用。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考察人选顺序名单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和体检。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将列为公示对象,公示时间初定2022年5月上旬。公示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正常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初定时间2022年7月。
(六)试用期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笔试和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用人单位了解情况。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陆老师
联系电话:010-64926785、17600031976
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2021年12月28日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2022年度计划公开招聘6名应届毕业生,欢迎报考。
一、招聘岗位
详见《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下载)。
二、招聘范围
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集体户口。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四)京外生源年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和北京市落户政策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28日。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下载)。应聘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xyrsc622@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部门序号+部门名称+姓名+学校”。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笔试人员。笔试人员应随时关注预留的电子邮箱、短信消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对于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面试
笔试。时间初定2022年2月下旬,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学院官网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初定2022年3月中旬,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学院官网通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如有考生放弃,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其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性。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70分及以上的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顺序名单,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时间初定2022年4月上旬,考察需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进行,包括审核档案和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人选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和直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报告。
体检。时间初定2022年4月中旬,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并承担费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考察人选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须到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体检并自付费用。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取消其考察人选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考察人选顺序名单依次递补进行考察和体检。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将列为公示对象,公示时间初定2022年5月上旬。公示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正常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初定时间2022年7月。
(六)试用期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笔试和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用人单位了解情况。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陆老师
联系电话:010-64926785、17600031976
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
2021年12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12/t20211228_431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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