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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芳纪念馆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2021-03-25 09:16 分享到:

梅兰芳纪念馆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收藏、展示与梅兰芳相关的文物资料,开展京剧艺术研究,推动梅派艺术传承发展,普及、传播和推广京剧艺术等工作,以展示梅兰芳艺术及弘 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为主要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梅兰芳纪念馆2021年拟公开招聘1名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受过处分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须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如期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凡在入学前签订了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协议的定向生、委培生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京内生源毕业生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京外生源毕业生须符合进京落户有关政策要求,不超过35 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招聘
部门
岗位 岗位职责 人数 应聘人员条件
专业 学历 生源地
信息
研究处
研究岗位 开展与藏品相关的学术研究、参与文创产品开发、提供展览设计建议等。 1 美术学类、艺术学理论类、设计学类、艺术设计类等相关专业(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博士研究生(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 不限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4月7日。应聘人员在招聘信息文末下载《梅兰芳纪念馆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将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获奖证书、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履历证明的扫描件制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meilanfang_o@126.com,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应聘人员所留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2.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登记表及附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诚信应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负责,确保真实、准确、有效。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按照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我单位将用电子邮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发送笔试通知,应聘人员以邮件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通知。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上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我单位将用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发送面试通知,应聘人员以邮件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进入面试范围的,不再通知。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低于60分不列入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4.考察和体检。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方式为查阅档案和个别谈话。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内递补。
5.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查处理。如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公示影响聘用的,将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6.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应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任何环节违反招聘规定的,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公开招聘工作,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防疫政策要求,考生需按照我馆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本招聘公告由梅兰芳纪念馆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电话:010-82011849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梅兰芳纪念馆
                              2021年3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3/t20210324_411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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