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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11-06 13:47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和扩大就业有关精神,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简介可登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www.lswz.gov.cn)了解查询。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其中,非京籍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回国时间在2019年6月1日之后。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8号以后出生)。其中,非京籍留学生应符合进京落户有关政策;
3.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志于投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8日24:00时填写《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发送至拟应聘单位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请务必准确填写专业名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报名时,考生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bmp、jif,500KB以下)及相关证明材料图片。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包括应聘者身份、学历及岗位资格证明等材料等。资格初审于报名截止后2日内完成,复审在考试环节进行。
(三)考试
考试方式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采取先笔试再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后,各招聘单位将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考试方式,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www.lswz.gov.cn)发布考试公告,明确考试相关事宜。组织笔试的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5的比例开展面试;未达1:5比例的岗位,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展面试。
(四)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或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www.lsw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www.lswz.gov.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参加考试人员请根据报考单位考试公告,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4.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本人签字确认);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详见附件。
监督投诉电话:010-6390609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司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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