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11-05 11:20 分享到:
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能源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可靠性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1人,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30周岁以内,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博士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内),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输配电(输电或公用供电方向)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输配电企业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24时截止。请应聘人员填写《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报名表》(附件2);并准备身份证、户籍、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在2020年11月20日24时前发送至指定邮箱zhangdy@nea.gov.cn或快递至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邮件标题应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未按格式填报视为无效。报名后请与联系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参加入围笔试人员,未入围笔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同时一并提供本人户籍、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及个人修养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如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按顺次递补原则处理。
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七)试用期
入职聘用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明确岗位,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中心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确保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10-66597411 010-66597968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可靠性管理处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1人,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30周岁以内,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博士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内),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输配电(输电或公用供电方向)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输配电企业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24时截止。请应聘人员填写《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报名表》(附件2);并准备身份证、户籍、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在2020年11月20日24时前发送至指定邮箱zhangdy@nea.gov.cn或快递至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邮件标题应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未按格式填报视为无效。报名后请与联系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参加入围笔试人员,未入围笔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同时一并提供本人户籍、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及个人修养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如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按顺次递补原则处理。
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七)试用期
入职聘用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明确岗位,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中心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确保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10-66597411 010-66597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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