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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10-26 09:36 分享到: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保证工作正常开展,我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0号
单位性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单位职责:销售中国福利彩票,筹集社会福利资金。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和职责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数量和职责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6、天津市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0年11月4日;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等),截止到2020年11月4日之前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应届毕业生,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9、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1、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3、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招聘方案,于2020年10月26日起在中天人力资源网(http://www.cnthr.com/)和天津市民政局官网(http:// mz.tj.gov.cn/)发布公告、岗位招聘计划。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交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上报名、缴费时间:11月4日9:00至11月11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cnthr.com/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方法是:报考人员参加工作的时间起止月按足月计算,截止时间到2020年11月。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3:1,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于11月12日9:00至16:00进行网上改报。
七、考试、资格复审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
笔试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提供考试服务。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小建设路97号)   
办理时间:2020年11月12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其中,管理岗1、2、3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技岗笔试科目为《计算机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020年11月18日9:00开始,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0年11月2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3、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因笔试成绩相同,超过1:3比例的共同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规定材料到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天博在线官网(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和本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存档部门开具的存档证明一份;
(6)报考管理岗1(党务文字岗)、管理岗2(宣传策划岗)考生需提供本岗位5年以上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专技岗(计算机)考生需提供计算机中级及以上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管理岗1(党务文字岗)考生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1月30日(上午9:00—12: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10号)。
4、面试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时间:2020年12月2日9:00。
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12月3日10:00。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八、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020年12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
九、体检
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总成绩相同见第十一条)。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执行。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项目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十、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十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在中天人力资源网、天津市民政局官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上述招聘环节中,若有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超出职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十二、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我们将在中天人力资源网站和天津市民政局官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天人力资源网、天津市民政局官网发布的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的,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022-23269123
政策咨询电话:022-23666627
监督电话:022-23412611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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