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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第一批硕士工作人员方案(18人)

2020-06-07 11:00 分享到: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工业大学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批硕士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工业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2020年天津工业大学公开招聘第一批硕士岗位工作人员计划》(附表1)。
       二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6.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7.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在我校历年公开招聘中曾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各类岗位具体报名起止时间及考试工作安排将在天津工业大学主页(http://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不少于5天。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及各招聘部门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主页(http://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辅导员岗、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实验教师岗、专技岗为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
      1.辅导员岗、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岗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满分100分(即换算为100分制)。笔试科目、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学校主页(http://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可在学校主页(http://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查询。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评委打分的平均数确定。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者可登陆学校主页(http://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查询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面试安排。
      (3)成绩核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但心理测试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超过两项指标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综合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主页(http://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2.实验教师岗、专技岗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及岗位胜任能力,满分100分(即换算为100分制)。考试科目、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学校主页(http://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技能测试成绩可在学校主页(http://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查询。
      (2)面试
       技能测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学校主页(http://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及心理测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评委打分的平均数确定,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天津工业大学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校级评议,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成绩与名单。
      (3)成绩核算
       考生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但心理测试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超过两项指标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综合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主页(http://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在体检前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修订),费用自理。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结束后由院级(单位)考评小组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6个月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根据津人社局发 〔2011〕10 号文件执行递补。
      (七)纪律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秘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除高层次人才和岗位急需外,原则上不接收本校职工直系亲属来校工作。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22-83955687
监督电话:022-83955048
 

附表1:(见相关附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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