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社会科学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5-11 15:32 分享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精神,经我院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是隶属于自治区党委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科研人员进行社会科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点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实际,分析研究事关新疆稳定、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繁荣自治区科学文化事业;(2)提出有关新疆稳定、改革和发展的决策设计,供自治区党政领导机关和实际工作部门参考;(3)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配合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与社会科学有关的理论宣传和理论教育活动。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有效时间为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6月5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附件1);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89年5月8日后出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4年5月8日后出生);
(七)应聘者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十)高校在读博士、硕士(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6月5日(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
(三)选择报考岗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贴近期蓝底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4.所在学院、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岗位中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6.其他报名材料扫描件;
7.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原件扫描。报名材料按以上顺序打包后以“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命名,发送至xjskyzp@163.com邮箱。资格审查表中须留下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五)专业参考范围:研究生以上学历报名考生请参照《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3);本科学历报名考生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附件4)。
(六)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新疆社会科学院组人事处咨询电话:0991-36635850991-3835944
七、资格审查
新疆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仅限于2020年6月5日24:00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结束后还未按照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上公布。
八、新疆社会科学院将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组织开展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任等后续工作,相关通知将在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www.xjass.cn)上公布。
九、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社会科学院组织实施。
十、招聘监督
新疆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王晓梅
监督电话:0991-3837638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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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新疆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新疆社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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