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招聘公告
2020-05-07 14:44 分享到: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46名,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5月22日(含)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5月22日(含)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有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七)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系的;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于2020年4月29日起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流程。5月22日17:00前将个人简历投递至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用邮箱:zzrsc@chzc.edu.cn按照“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格式命名,打包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按照资格复审要求执行)、资格证书、党员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填写附件2:《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任职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将有关证书扫描并填写附件3发送至报名邮箱。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5月27日前再次发送邮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符合条件的初审名单将于6月5日17:00之前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3、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合计90元/人。资格初审名单公布后3日内,将考试费用转入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行滁州城南支行)账户:34001735208053002204,转账凭证电子版发至报名邮箱。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将所须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与报名材料一同发送至报名邮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据此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考试
报考2020017—2020027、JD20001—JD20007岗位的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如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招聘人数4:1比例的,须先进行笔试(须笔试岗位将于2020年6月5日前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如未达到4:1的,则免于笔试全部直接进入面试(须在达到开考比例的前提下)。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中学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准考证发送至考生报名邮箱,请考生自行打印。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合成成绩为:《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50%。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资格复审
免笔试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名单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并提交相关表格(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
(5)有中共党员、专业资格等要求的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面试
面试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1)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可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不同分别采取试讲、说课、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办法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面试实施方案中公布。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届时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入围人员、面试程序与规则、面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3)考试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实际面试成绩。以上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低排序,《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分别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对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二)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监督电话:0550-3854616
报名咨询电话:0550-3854629(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0550-2187996(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9日
附件【附件1: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附件2: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2020年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安徽滁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pdf】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2020年天津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walbergschool.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23108061,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3108061,青岛分校咨询电话:0532-86999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