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招聘公告
2020-04-01 10:39 分享到: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在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领导下,围绕工会中心任务,以和平、发展、合作、工人权益为目标,为增进中国职工与世界各国职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与合作而开展各种职工间的国际交流。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详见《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热爱职工对外交流事业,有志于从事职工对外交流工作;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2020年7月底前取得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2年3月以后出生);
(七)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应将报名所需各项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4月24日。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扫描件,如为户口卡须附集体户天博在线官网(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扫描件;
2.《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
招聘单位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也可要求报名人员补充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应聘者参加笔试。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电话通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3: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笔试前在全国总工会网站公布。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由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拟聘职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和能力。考试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依次递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少于3人的,则中止该岗位的招聘。面试工作由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
(四)体检、心理测试。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五)组织考察。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到所在学校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工作、学习和生活表现等情况,同时查阅个人档案。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未达到本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的,不能列为递补对象)。
(六)公示。
经体检、心理测试和组织考察合格者,最终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官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标准确定。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要在报名表中注明常用手机号码,且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二)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确定自愿退出的,要及时与所报单位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三)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五)应届高校毕业生京内生源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考生。
(六)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学术能力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10-68591152
电子信箱:qzjlzx@126.com
监督电话:010-68592023
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
2020年3月30日
附件.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岗位信息表.xls | |
附件.中国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报名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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