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12人)
2020-05-26 11:40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学校概况部分(http://www.dqsy.net/)。
二、招聘计划
1.专职辅导员岗位:6人;
2.男生公寓辅导员岗位:5人;
3.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1人。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四、基本条件
(一)专职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大庆师范学院的建设与发展作出贡献。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品学兼优。
4.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半年以上)。
5.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强,具备基本公文写作能力。奉献精神强;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愿意从事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
6.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男生公寓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
1.满足专职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要求。
2.男性,专业不限。
(三)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奉献精神强。
4.民族不限,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硕士毕业生,对本科毕业生中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予以考虑,专业不限。
6.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乐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校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
7.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2020年6月10日应聘人员需将《大庆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电子版(详见应聘人员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大小不超过30M),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打包发送至dqsyxsc@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学校+学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1日 — 2020年6月15日。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二)现场资格确认
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报名后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电话畅通。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所在学院、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证明材料。
5.受过奖励荣誉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6.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可在本科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8.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主要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基础知识、重要时政、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案例分析、文案写作以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自我介绍、专业问答、答辩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通过学校考核的应聘人员学校统一组织录用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学校统一组织到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试中心进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五)考核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再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大庆师范学院主页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七、纪律要求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葛老师
联系电话:0459-5510097,0459-5510035 13936795931
电子邮箱:dqsyxsc@163.com
网 址:http://www.dqsy.net/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78号
邮 编:163712
监督电话:0459-5510032(大庆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
本公告由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0451-87130400;0451-87130460
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2020年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
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15日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学校概况部分(http://www.dqsy.net/)。
二、招聘计划
1.专职辅导员岗位:6人;
2.男生公寓辅导员岗位:5人;
3.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1人。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四、基本条件
(一)专职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大庆师范学院的建设与发展作出贡献。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品学兼优。
4.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半年以上)。
5.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强,具备基本公文写作能力。奉献精神强;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愿意从事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
6.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男生公寓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
1.满足专职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要求。
2.男性,专业不限。
(三)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奉献精神强。
4.民族不限,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硕士毕业生,对本科毕业生中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应聘者,可予以考虑,专业不限。
6.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乐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校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
7.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5日—2020年6月10日应聘人员需将《大庆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电子版(详见应聘人员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大小不超过30M),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打包发送至dqsyxsc@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学校+学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1日 — 2020年6月15日。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二)现场资格确认
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报名后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电话畅通。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所在学院、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政治面貌证明材料;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证明材料。
5.受过奖励荣誉证书和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6.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可在本科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8.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主要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基础知识、重要时政、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案例分析、文案写作以及辅导员职业能力知识等。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能力,采取自我介绍、专业问答、答辩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通过学校考核的应聘人员学校统一组织录用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学校统一组织到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试中心进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五)考核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再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大庆师范学院主页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七、纪律要求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葛老师
联系电话:0459-5510097,0459-5510035 13936795931
电子邮箱:dqsyxsc@163.com
网 址:http://www.dqsy.net/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78号
邮 编:163712
监督电话:0459-5510032(大庆师范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
本公告由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0451-87130400;0451-87130460
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2020年辅导员应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政审表
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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