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招聘教师公告
2020-04-16 15:17 分享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为优化雨湖区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70人,其中初中教师2人,小学教师65人,幼儿园教师3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20年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25日至2002年4月25日期间出生)。特级教师、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9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4.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3)设置。报考人员按所学专业报考的,如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岗位“学历所对应的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5.“教学兼财务”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且具有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会计从业资格证;(2)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3)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为会计、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报考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上的专业应与报考岗位名称或对应专业相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可以报考小学科学学科)。
6.非计算机专业的报考人员须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7.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
8.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2020年9月30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内的免费师范生、特岗教师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7.在编教师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人员(试用期除外)。
8.雨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在编教职工。
三、招聘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资格终审—拟聘用公示—录取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www.xtyh.gov.cn)公布公示。
【重要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网上通知,特别要关注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信息,错过时间的,后果自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20年4月25日9:00-4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登陆“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bm/)报名,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退费。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如报名后未缴费确认,则为无效报名。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5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时量:120分钟。考点考室及座位安排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5月16日上午9:30。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岗位,经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报考比例高的招聘岗位,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岗位取消,考生可申请改报或退还报名费。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专业知识占70%和教育综合知识占30%合成笔试总成绩(均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教学兼财务”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财务相关专业知识)。
4.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公布定于2020年5月25日。考生可登陆“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www.xtyh.gov.cn)查询笔试成绩。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网站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网站打印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完整的就业推荐表);③教师资格证书或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受理凭证;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计算机等级证书;⑥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应届毕业生除外);⑦笔试准考证;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此项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审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面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1:3比例的,面试最低开考比例降低至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有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于面试前公布。《面试公告》公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3.面试方式:按抽签顺序上微型课(试教)。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教学兼财务”岗位的考生按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上微型课。
4.面试成绩为100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教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合成面试成绩。
5.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见《面试公告》。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7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30%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区教育局或人社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及资格终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终审。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www.xty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由区有关部门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定向招聘学校任教,由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正式聘用后的教师,列入雨湖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五、其他事项
1.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在职在编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雨湖区教育局0731-58256814、58257665
监督电话:雨湖区人社局0731-58205873
举报电话:雨湖区纪监委0731-5820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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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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