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0-04-02 10:05 分享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全日制高等院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2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9个;招聘计划2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每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聘见面会资格审查结束时间止(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时间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为招聘见面会当天,举办招聘见面会的暂定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3。
2、现场确认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
每位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实行网上报名并须现场确认,应聘者自行下载《株洲市荷塘区2020年面向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各栏信息填写完整后发电子稿至504763781@qq.com邮箱,并在招聘见面会上由本人递交纸质报名表(贴好照片)、《株洲市荷塘区2020年面向全国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其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地点在招聘见面会现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招聘见面会上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株洲市荷塘区2020年面向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填写完整,另附一寸相片2张)。
(2)《株洲市荷塘区2020年面向全国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学院公章)。
(3)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院盖章认可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必须承诺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以提供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证笔试、面试合格的成绩证明代替),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4)其他各类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者、报考多个岗位者或不能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等证书原件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4.未按时参加招聘见面会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5.保持联系方式通顺,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报名人数没有达到开考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为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量为30分钟,备课教案成绩为10分,上微型课成绩为90分。总成绩为100分。
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教案成绩+上微型课成绩
教案、上微型课、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各招聘岗位以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以上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在总成绩中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签约、体检等环节。
(2)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考试设立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拟聘对象确定。考试完成后,根据同一岗位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考试完后第二天与招聘单位签约(请考生随身带好三方就业协议)。如总成绩排前的不愿签约,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签约。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签约后自愿放弃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报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教师统一入编,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31-28477196
监督电话:区人社局0731-28428415
区监察委0731-28428360
区教育局0731-28477040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公告解释权属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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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见面会的高校及暂定时间、地点安排.doc
2020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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