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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及学工处职员公告

2020-03-17 09:39 分享到: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5名,学工处职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优秀,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序号

需求岗位

学科、专业(方向)

学历学位

政治面貌

需求人数

1

专职辅导员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中共党员

15

2

资助中心干事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中共党员

1

3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工作人员

心理学相关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中共党员

2

4

创新业学院专职工作人员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中共党员

2

5

公寓管理中心管理员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中共党员

5

 

(三)其他条件

1.30周岁以内(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公寓管理中心管理员年龄适当放宽;

2.在校学习期间各科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3.在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应聘者,于2020年3月20日(下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以下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工处hcxyszk@hcnu.edu.cn邮箱,邮件命名为:“XX应聘河池学院+学工处职员/辅导员+毕业院校+专业”,待接到面试通知后,准备好纸质材料,在面试前提交:

(1)个人求职简历一式七份;

(2)《河池学院岗位应聘意向书》(附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4)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及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考核

由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处及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杨老师,联系电话:0778-3147632,13877839570。

 

 

附件 河池学院岗位应聘意向书.doc

 

河池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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