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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19年在本市设置考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2021-12-13 14:20 分享到:

为满足武清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现组织实施武清区教育系统2019年在本市设置考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本次在本市设置考点公开招聘岗位共计139个(含赴外省市师范类院校设点招聘未完成计划),其中:高中岗位18个、教师进修学校岗位2个,下伍旗职业中学岗位1个,初中岗位23个,小学岗位55个,幼儿园岗位40个。为确保在本市设置考点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25 日至2001年4月25日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5 日以后出生)。


    3.社会人员在报名时须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


    4.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19年在本市设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在高中校、初中校职位招聘范围。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区人力社保局的指导下,由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19年4月25日9:00开始,通过北方人才网、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等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5月7日9:00至5月11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5月7日9:00至5月12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5月7日9:00至5月13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聘用等资格(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为3:1,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不能开考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5月15日9:00至15:00。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考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方法请拨打联系电话:022-28013603。


    (三)笔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考场安排等工作,委托专业部门负责。笔试科目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与技能,不同学段相同学科笔试内容相同(如小学语文教师、初中语文教师、高中语文教师均统一考语文学科专业知识与技能),幼教学科加试绘画内容,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5月25日上午09:00~11:00,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时间: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7:00,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后,注意留存。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月31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包括:①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学期间成绩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综合性大学毕业报考高中、初中岗位的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需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一本及以上的,提供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本人页(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原件和复印件。②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综合性大学毕业报考高中、初中岗位的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需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一本以上的,提供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本人页(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


    资格复审于6月5日在武清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武清区泉月路1号)进行,具体安排:上午8:30~11:30,所属高中校、所属职校、镇街小学校、大王古庄镇所属小学、王庆坨镇所属小学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下午14:30~17:30,镇街初中校、汊沽港镇所属小学、镇街幼儿园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资格复审材料不齐全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于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不能下载打印。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内容包括说课、答辩、基本素质考查。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答辩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基本素质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钢笔字、粉笔字的书写水平以及形象、举止、仪表等,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加试电子琴演奏。


    各岗位说课题目于6月15日9:00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于6月16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于6月19日9:00在报名网站公布,招聘工作下一阶段安排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处理。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坚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区人力社保局对拟聘用人员在原公告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在赴外省市师范类院校设点公开招聘中与区教育局签约后,不得再参加本市设点公开招聘。


    拟聘用的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在办理入职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拟聘用的社会人员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的,必须在办理入职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收取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证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的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分配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择单位,在自择单位最短工作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令〔2017〕35号)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022-60911957


    监督电话:022-82122053


    附件:1.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19年在本市设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19年在本市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分配计划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5日

【半月讲坛教育提醒】2020年天津更多报考信息请关注天津半月讲坛官网(www.walbergschool.com)或微信公众号(tjbanyuetan),天津半月讲坛教育咨询电话:022-23108061,蓟州分校咨询电话:022-29880199,宝坻分校咨询电话:022-23108061,青岛分校咨询电话:0532-8699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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