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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2023年招聘教师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05-25 10:46 分享到:

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2023年5月体检合格的新招聘教师需进行政审、填写《备案表》、证书原件审核、提取人事档案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审、备案
1、填写《天津市静海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具体要求见附件1:2023年静海区招聘教师政审的通知,须报纸质版原件(表格正反面打印)1份。
2、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此表报电子版(需插入电子照片,审核合格后报送)和纸质版1份。具体要求见附件2:2023年招聘教师备案表填写要求。
3、撰写现实表现,须结合自身特点和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以第三人称撰写现实表现。内容格式等参见附件3: 现实表现范例。(需报送纸质版和合格后的电子版)
4、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也可自行在网上申请,彩色打印),上交原件1份。
5、提取人事档案。
注意:1.以上材料在集中审核材料时上交。
2.体检签到时领取提档函
、集中审核材料
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静海区教师发展中心审核上交各项材料。具体报考岗位上交时间见附件4:《静海区2023年招聘教师集中审核材料安排表》。
审核原件: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退役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原件。
上交材料:须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
如材料在资格复审环节已经提交,没有更新的无需再次提交;材料有更新的须按要求上交新材料。
1.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纸质版1份),合格后报电子版(需插入电子照片);
2.新招聘教师现实表现(纸质版1份),合格后报电子版;
3.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表格正反面打印)原件1份;
4.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申请的需彩色打印)原件1份;
5.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两面纵向复印);
6.户口本本人户口页复印件(纵向复印)1份;
7.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8.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9.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需提供);
11.退役军人证书复印件1份(已退役军人身份报考考生需提供);
12党员证明材料原件1份(报考政治岗位考生需提供);
13.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各1份;
1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及解除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社保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存复印件);
15.个人人事档案。
注意:审核合格后的《备案表》(需插入电子照片)、现实表现的电子版发至jhjyzp2023@163.com6月5日前发送,文件名称和邮件主题以学科+姓名命名,如“物理岗位(一)×××政审备案材料、特殊教育教师×××政审备案材料”)。
、相关要求
《政审表》、《备案表》和现实表现中所涉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一定要按照毕业证或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填写,精确到月,有工作经历但无合同及解除合同证明的,该段工作经历只能写待业。
 
特别说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2—28942848    老师  
附件:
1、2023年静海区招聘教师政审的通知
2、2023年静海区招聘教师备案的填写要求
3、现实表现范例
4、静海区2023年招聘教师集中审核材料安排
 
 
静海区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2023年5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s://tjjhggjy.renyibao.com/zytzck.jsp?id=1130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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